7月 17 日,浏阳市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自查成效显著,已有 194 户行政事业单位报送自查表,2013-2014年度应缴个人所得税2894万元,已缴个人所得税2413万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81万元,已补缴入库个人所得税481万元,入库率达到100%。
一是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以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行据实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告知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二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分批次对浏阳市140家市直单位、教育系统65个文教办、40个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共计735人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各分局将相关文件、业务资料及自查表逐一送至各行政事业单位,面对面进行自查申报辅导,辅导面达到100%。
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各税务分局有重点的对纳税金额较大和有疑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纳税申报审核,对在7月31日前自查入库的不征收滞纳金、不处以罚款,对7月31日后入库的将严格加收滞纳金,并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提交长沙市局统一组织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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